一、【目的和依据】
1、庆趣平台作为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在医疗器械网络交易中仅提供网页空间、虚拟交易场所、交易规则、交易撮合、电子订单等交易服务,供交易双方或者多方开展交易活动,不直接参与医疗器械销售,为保障医疗器械网络销售数据和资料的真实、完整、可追溯,履行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义务,营造合法、和谐的平台经营环境,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庆趣服务合同》或《平台商户入驻服务框架协议》(含相关补充协议)、平台管理规范等,制定本规范。
2、庆趣仅对商户上传的信息进行形式审查,因商户上传的信息违反法律法规、侵犯第三方权益以及违反本规范或造成任何法律后果的,发布该信息的商户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平台用户、庆趣及其关联公司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及名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工商投诉、行政处罚、违约、侵权等各类纠纷导致的损失),庆趣保留对商户进行处理并直至停止平台服务的权利。
3、商户在庆趣发布信息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本规范。商户同意庆趣有权对商户上传的信息基于法律法规及庆趣平台规则进行审核、整理、修改、复制、传播。任何违反本规范而发布的信息,庆趣有权立即删除且不承担任何责任。商户不得重复上传被删除的信息。
二、【适用范围】
本管理规范适用于所有在庆趣线上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 。
三、【定义】
1、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
2、品类:依据消费者需求和消费者购买行为将商品按照相同特征进行分类。
3、资质:企事业及民间团体从事相关活动的必要证明文件等。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等。
4、敏感信息:一般是指带有敏感政治倾向(或反党倾向)、暴力倾向、不健康色彩的词或不文明用语,也会根据自身平台实际情况,设定一些不适用于本平台的特殊敏感词。
5、禁售商品:庆趣平台不允许发布的商品,包括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出售的商品(包括违规商品描述),以及庆趣平台其他规范禁止出售的商品。
6、申诉:商户对庆趣平台已处理的商品、已封口的敏感词、惩处不认可的,有权向平 台进行申诉。
7、咨询:指对未处理的商品、敏感词及相关规则可向庆趣平台进行咨询。
8、庆趣平台:指为商户提供外卖展示及交易信息的网络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庆趣 网外卖频道(7.527qu.com,或依庆趣根据业务需要修 改的 URL)、庆趣客户端外卖频道、庆趣客户端、庆趣关联方平台及/或客户端 等。
9、商户:指在庆趣平台开展经营活动并向用户提供商品、服务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组织。
10、商品:指商户通过庆趣平台与用户进行交易的所有合法产品和服务。为避免歧义,本规范中所称商品包含服务。
1、商户不得发布任何与法律、法规及违背公序良俗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危害国家统一、 主权和领土完整、泄露国家秘密、破坏民族团结、宣扬邪教、迷信、色情、暴力、赌博或 教唆犯罪、危害社会公德等。
2、商户不得发布含有任何侵害他人姓名权、肖像权、隐私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合法 权益的信息,不上传任何带有贬损或损害性特征的内容,如未授权的复制品;未正式发行 的名录,隐私资料,商业内部数据等。
3、商户不得发布带有病毒或引导别人下载计算机病毒的信息。
4、商户不得发布禁售商品的信息,并且发布的商品品类不得超出与庆趣签订的合同约 定范围。
5、商户的任何发布内容中(包括但不限于标题、广告语、图片、水印等)不得出现非庆趣平台的其他平台标识、信息或链接及其他复制、抄袭等可能涉及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的内容。
6、商户不得发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质量标准或者安全标准的商品。
7、商户不得发布未取得国家规定的生产经营许可或销售许可的商品。
8、商户不得发布未经报关或虽经报关但没有完整报关材料的进口商品,亦不得出售没有中 文标签的商品。
9、未经庆趣许可,商户不得发布经监管部门或媒体曝光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
一、【门店义务】
在庆趣平台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所有商户,应当填写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 将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网站名称、网络客户端应用程序名、网站域名、网站 IP 地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编号、医疗器械 生产经营许可证件或者备案凭证编号等信息事先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相关信息发生变化的,应当及时变更备案。
二、【门店资质要求】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必须为医疗器械零售企业,并且提供在庆趣平台注册门 店的如下资料
1、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经营许可或者办理备案的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营业执照;
2、与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主体相同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资格证书;
3、与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主体相同的且已在公示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4、如所在省市实行 “多证合一”,信息中提到的城市,资质特殊审核;
5、经营品类: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仅可选择“医药健康-医疗器械”作为主营品类,严禁配置其他辅营品类或作为其他主营品类的辅营品类;
6、门店品牌 logo:所有门店 logo 严禁涉黄,严禁使用跳转非庆趣/庆趣二维码作为 门店 logo,品牌门店须提供商标的授权文件,避免发生品牌侵权问题,如因商家行为导致 侵权行为发送所产生的后果由商家承担,庆趣保留向商家追偿的权利。
7、门店名称:应与营业执照内登记企业名称相一致,可在括弧内标注分店信息。
6、门店地址:应与营业执照内登记经营场所所示地址一致,严禁一店多开,虚拟地址等违规行为;
8、门脸图:商户需提供真实有效门店牌匾图片,店名及牌匾无遮挡,可看清门店周边所处 环境。严禁多家门店使用相同门脸图进行线上注册,一经发现所涉门店全部进行下线处理。
9、店内环境图:商户需提供真实有效店内环境图片,要求图片清晰且可看清店内环境,商 品摆放情况。严禁多家门店使用相同店内环境图进行线上注册,一经发现所涉门店全部进 行下线处理。
三、【商户自配送范围设置规则】
1、自配送门店配送范围应设置为 10km 以内,超出范围将被系统判定为无效范围,所划区 域将被平台删除。
2、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标签和说明书标明的条件贮存和运输 医疗器械。委托其他单位贮存和运输医疗器械的,应当对被委托方贮存和运输医疗器械的 质量保障能力进行考核评估,明确贮存和运输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责任,确保贮存和运输过 程中的质量安全。
四、【商户管理补充条款】
商家必须如实提供资料和信息,对所提供资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做出承诺,并配合平台方执 行庆趣医疗器械网络交易质量管理相关制度:
1、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配合完成入驻平台的企业核实登记;
2、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协助平台方进行质量安全监测工作;
3、针对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所发生的网络销售违法行为,庆趣平台有权单方 面立即停止平台服务,并保存有关记录,向所在地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4、如遇到严重违法行为庆趣有权立即停止对违法企业提供平台网络信息服务;
5、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配合庆趣平台对安全投诉举报进行处理;
6、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保护消费者权益;
7、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应对平台发布的质量安全信息公告给予及时反馈。
8、商家应如实提供其店铺运营的主体及相关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代理运营商、实际店铺经营主体等信息
9、请务必确保您申请入驻及后续经营阶段提供的相关资质和信息的真实性(若您提供的相 关资质为第三方提供的,请务必先行核实文件的真实有效性),一旦发现资质或信息虚假 的,涉及门店将被直接进行下线处理,并且庆趣保留解除合作和针对造假信息造成平 台损失进行追偿的权利;
一、【商品信息规范】
1、当因政策等原因需对特定商品进行禁售处理时,商家需无条件配合下架禁售商品,如因 商家原因造成后果,平台方有进一步追偿的权利。
2、平台商户在其医疗器械产品页面展示该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相关展示信 息应当画面清晰、容易辨识。其中,医疗器械备案凭证、医疗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的 编号还应当以文本形式展示。相关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当及时更新展示内容。需含有“医疗 器械注册证或者备案凭证”图片“。
二、【商品包装管理规范】
平台商户严禁使用其他第三方平台物料袋,一旦被发现将按照一般违规对门店进行处理
三、【商品宣传违规形式及内容】
1.含有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含有使用该产品能获得健康的表述。
2. 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3. 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
4. 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宣传。
5. 含有“无效退款”、“XX 保险公司保险”等内容。
6. 含有“100%有效”、“零风险”、“安全”、“无毒副作用”、“无依赖”等承诺性表述。
7. 含有有效率、治愈率、评比、获奖等评价性内容。
8. 含有“疗效最佳”、“保证治愈”、“包治”、“根治”、“即刻见效”、“完全无毒副作用”等表
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
9. 利用和展现国家机关及其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学术机构、行业组织的名义和形象, 或者利用和展现专家、医务人员和消费者的名义和形象为产品功效作证明。
10. 明示或暗示可以替代母乳,使用哺乳妇女和婴儿的形象。
11. 渲染、夸大某种健康状况或者疾病,或者通过描述某种疾病容易导致的身体危害, 使公众对自身健康产生担忧、恐惧,误解不使用广告宣传的 OTC 药品会患某种疾病或者
导致身体健康状况恶化。
12. 使用公众难以理解的专业化术语、神秘化语言、表示科技含量的语言等描述该产品 的作用特征和机理。
13. 含有无法证实的所谓“科学或研究发现”、“实验或数据证明”等方面的内容。
14. 利用封建迷信进行 OTC 药品宣传,宣称产品为祖传秘方等。
15. 含有“最高技术”、“最科学”、“最先进”、“最佳”、“国家级产品”、“填补国内空白”等绝 对化或排他性的用语和表述的。
16. 直接或者间接怂恿任意、过量食用药品。 17. 法律、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一、【抽检巡查制度】
1、抽样巡检方法: (1)线上店铺直接浏览商品。 (2)后台直接抓取商品信息。
2、抽样检测内容:
(1)门店基本信息(包括:门店地址、门店门头与店内环境、营业执照、其他相关证 明);
(2)商品基本信息(是否存在非标库内商品、是否存在平台禁售商品)
3、抽样问题处理办法参照本章 (二、【违规类型级别及处罚】)进行处理。
违规级别 | 违规类型 | 说明 | 处罚准则 |
严重违规 | 资质造假 | 门店使用不真实的信息进 | 一、首次发现将所涉门店 二、再次发现将对门店进 |
违反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相 | 由于医疗器械特殊性,对 | 一经发现直接下线门店 | |
无线上经营药品资质门店 | |||
医疗器械商家配置其他辅 | |||
一般违规 | 门头图、店内环境图与商 | 使公众对平台线上门店真 | 一、首次发现将对门店进 二、如发现未进行整改则 |
相关门店资质过期 | 对门店线上销售合规性产 |
二、【违规类型级别及处罚】
说明:
1违规信息属于不同级别违规,按最高违规级别标准执行;以上处罚日期以明细下发第二 个工作日开始执行;
2以上监控均是累计计算;
3庆趣平台将不定期对所有上线门店进行线下随机抽查,一经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将直接 给予相应处理。
三、【申诉】
原则上不接受申诉,对处理结果有异议可直接联系对应品牌业务经理沟通处理。
1、【规范变更】庆趣有权对本规范内容进行修改、补充或更新,并在该规范生效前通 过庆趣商户后台管理中心、庆趣网站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无需另行单独通知商户,上述公告一经发布即视为通知所有使用庆趣服务的商户;若商户在本规范内容修 改、补充或更新公告后继续使用庆趣提供的服务,即视为商户同意遵守修改、补充或 更新的规范。
2、【规范效力】本规范作为商户与庆趣所签署协议的附件,与协议具有相同法律效 力。商户违反本规范的,按照本规范、双方协议及其他管理规范进行处罚。
3、【规范冲突】本医疗器械管理规范为庆趣平台针对特定商品品类制定的规范,如发 生与平台其他管理规范(包括但不限于规则、规范、信息公告、规则中心文档、商家后台 通知、帮助中心文档、行业标准等)存在冲突的,优先适用本规范;本规范没有规定的, 则适用已发布平台其他管理规范。
4、【无规定处理】适用本规范的所有对象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 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范已有 规定的,适用于本规范。本规范尚无规定的,庆趣有权依法处理。
5、【溯及力】发生在本规范生效之日前的行为,适用当时的规范进行处理;发生在本规范 生效之日后的,适用本规范。
6、【生效】本规范首次发布日期为 2020 年7 月 7 日,自发布之日起 7 日后生效。